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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党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惩防体系工作部署大会

发布日期:2014-10-14 作者:
北京大学党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惩防体系工作部署大会

    10月13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办公楼礼堂召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专题会。会议主题是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腐倡廉的新精神,深化“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在校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单位党政正职,实体研究机构负责人等共2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长王恩哥主持。

     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鸿君传达了今年6、7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约谈部分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司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复旦大学的情况,并就下发《监察建议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及开展约谈、函询工作作了专门部署。他指出,下发《监察建议书》和《纪律检查建议书》及开展约谈、函询是当前开展监督执纪的有效方式,旨在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下一步将结合信访反映、初核情况、处分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向有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将针对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函询,采取调查核实、警示提醒、督促纠正等方式予以监督,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说明。相关单位和干部个人要严肃对待,自觉接受监督,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并认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将落实情况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

    党委书记朱善璐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倡廉精神以及学校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只有校园风清气正,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和全校党员队伍纯洁、坚强,我们的事业才有保证。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发展现代大学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早日实现几代北大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梦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朱善璐强调,从近年学校所收到的信访举报情况来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严峻挑战。有些问题的出现,除社会大背景因素外,更重要的因素就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主体责任就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绝不允许出现问题成串、麻木不仁的现象,杜绝空谈。不能事事都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

    朱善璐进一步强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做敢于担当的表率。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不正之风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二要建立主体责任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三要严格主体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从严标准要求干部、以从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从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对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四是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纪委要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学校党委将大力支持纪委独立办案,保证纪委独立行使监督权和执纪权。

    会上,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代表学校与党风廉政建设各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了《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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