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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职责 密切协作配合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证

发布日期:2011-04-19 作者:
      4月15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全球需求结构重大变化、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必然要求,关系全局、刻不容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密切协作,把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抓好,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保证。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宣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王伟就《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起草情况作说明。

  何勇指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重大任务,是促进“十二五”规划落实的有力举措,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各地区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谋划本地发展、安排建设项目、确定经济增长速度时,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速度和质量效益民生的关系;有利于及早发现和纠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好更快地建立。

  何勇强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项监督检查工作都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年度计划,保证规范高效顺畅地进行。要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监督检查方案严格遵循中央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切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在重点安排好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对中长远监督检查工作也作出规划,使监督检查方案既体现近期工作的特点,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把保证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要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坚决防止不符合中央规定和地方实际的投资项目反弹,坚决防止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出现。

  何勇要求,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工作程序、效果评估等制度,以及工作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水平;要注意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增强监督检查的综合效应;要注意借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汶川特大地震等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筹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创新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使监督检查形式更灵活、方法更多样、成效更明显。

  会议审议并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审计署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中央纪委驻有关部门纪检组组长出席会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室负责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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