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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和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作者:

 

全校各单位:

元旦、寒假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四风”树新风,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严守党纪红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廉洁文明过节,切实保障各项关心关爱困难群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新风正气迎接新年新学期,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师生员工平安过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寒假和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要提前排查风险漏洞,确保安全稳定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正常运行。健全师生员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师生员工诉求深入基层一线做好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局面,保障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假日。

二、增强政治自觉,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临近岁末年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梳理盘点年度工作、查漏补缺抓落实的同时,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自觉,提高对作风建设的重视程度防止出现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坚决做到:

严禁以总结和推进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防止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扎堆检查调研、“文山会海”落实工作,防止强制使用、滥用排名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防止吃拿卡要、刁难克扣、冷硬横推、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等问题

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购物卡、电子提货、节日礼盒等节礼,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以团拜会、总结会、培训会、考察调研、党建活动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不在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假借接待之名搞公款吃喝

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在私人会所、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坚决抵制“豪华年夜饭”“节礼过度包装”“高档烟酒茶”等享乐奢靡之风

严禁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通过快递物流、电子红包网上选礼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乘坐、提供超标准交通工具,严禁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酒驾醉驾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落实政治责任,着力强化担当作为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牢牢扛起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采取务实有效、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纪律教育,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提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纪反腐相贯通,进一步畅通师生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速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相关纪法条款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监委驻北京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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