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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端午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0 作者:

全校各单位: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不得违规收送或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烟酒、土特产等节礼,不得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收礼;
    不得接受管辖范围内的单位、组织和个人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一桌餐”等隐蔽消费场所;
    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或虚列开支套取钱款用于吃喝应酬、拆分接待费用分批报销规避监管,不得大吃大喝、搞“舌尖上的浪费”,不得酒驾、醉驾;
    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得以调研、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借机敛财、大操大办;
    不得搞“文山会海”、过多过急向基层要材料,增加基层负担;
    不得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决策部署中只表态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或照搬照抄、机械执行,不得在服务师生群众中不上心不用心、冷硬横推。
    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又要加强教育提醒和日常管理,强化检视整改、建章立制。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附件:【以案说纪】牢记八项规定,拒绝违规吃喝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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