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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清明节严明纪律作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1 作者: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治“四风”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推动安全、廉洁、文明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责任,慎始如终、一以贯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复杂严峻形势和挑战,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严从紧、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经常性研究部署、经常性开展检查,确保思想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二是要切实强化人员管理服务,落实落细师生员工出入境、离返京、出入校管理和健康监测以及疑似症状报告、核酸检测、人员摸排等各项要求,加强健康教育、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确保常提醒、全覆盖、有台账;三是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所管辖(所在)楼宇(区域)院(楼)门管理、测温验码、环境消杀、快递管理、物业人员管理、防疫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
    对于在疫情防控中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思想松懈、麻痹大意、防控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或导致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守政治纪律,持之以恒、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思想堤坝,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不得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不得“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不得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大操大办,不得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不得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抓好作风建设、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附件:【以案说纪】晒一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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