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备相关省(市)预防腐败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关于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的部署,定于2011年5月一6月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征文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征文活动由国家预防腐败局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联合主办,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具体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各相关省(市)预防腐败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要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可根据工作实际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转发征文通知,并对稿件进行筛选和集中报送。
二、征文内容
来稿可选择社会领域某个具体行业或领域,就其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该领域腐败表现形式和成因,防治腐败的关键环节和具体对策等,自定题目和角度成文,理论类、实证经验类稿件皆可。社会领域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非公经济)、事业单位(教、科、文、卫、体等)、社会组织(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
三、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专家学者及普通社会公众等。
四、征文时间
截至
五、征文要求
1.理论类稿件要求观点明确、主题集中、有一定深度,对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有指导意义;实证经验类稿件应具有实证性、可操作性和借鉴性,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来稿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署名均可,并需附注来稿人详细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3.来稿人应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并对所投稿件的著作权和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负责。
4.来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格式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用纸采用A4型(210mmX
5.来稿需同时递交内容一致的纸介质文本和Word电子文本。
纸介质文本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邮编100053),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理论评论部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征文”字样)
电子文本发至:nbcpzw@nbcp.gov.cn
六、有关事宜
1.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将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组成征文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2.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
3.征文中的优秀稿件,将在《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陆续编审刊发。
联系人: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谭彦(010—59598852)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中国纪检监察报社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