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纪发[2014] 5号
北京大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具体安排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发 [2012]48号),现对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由北京大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日常推进工作。
学校各职能部门正职,直属附属单位正职(设有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单位由书记负责),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书记为本单位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各单位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联系人,联系人名单报纪委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各单位要针对在权力结构配置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单位职责和岗位职责,进一步梳理现有的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清权确权,完善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取得规范管理、防控风险、预防腐败的实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员,认真梳理相关制度、填写权力明晰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推动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配置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范围及其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
学校领导班子要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结合主管(分管)领域的决策事项和执行情况,清理和确认涉权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本项工作由党办校办协助完成。
(二)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
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要针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清理和确认涉权事项,编制副处(含)以上领导岗位、单位内部重要管理岗位以及单位本身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对本单位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
(三)各院系
各院系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院(系)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清理和确认涉权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主要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
1、5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各院系将本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送电子版至jcbgs@pku.edu.cn)。
2、5月底,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工作动员培训会,落实《北京大学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任务。
(二)清理确认涉权事项阶段(2014年5月—9月)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坚持“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校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涉权事项,编制职权目录,逐项明确职权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责任主体。清理确认涉权事项的范围包括服务和管理事项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事项等。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相关规定梳理涉权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填写《北京大学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明晰表》。
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院系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在本单位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对照“三重一大”和事务公开相关规定梳理涉权事项,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的名称、行使对象和范围、行使依据,填写《北京大学中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明晰表》,并进行公示。
9月底前,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院系将《北京大学中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明晰表》报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院系进入分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阶段。
(三)分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阶段(2014年9月—11月)
根据职权目录,明确涉权事项办理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流程的监控,明确权力行使程序。制定集体决策事项目录,完善集体决策事项的启动程序,包括前期论证、材料送审、征求意见等环节,加强与权力运行过程相关的决策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的管理,促进工作流程的完善,实现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痕迹管理。
11月底前,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院系向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院(系/部)务公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执行情况,并将权力运行流程图报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检查考核阶段(2014年12月)
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和院系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对各单位提交的权力明晰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反馈相关单位修改完善。同时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和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北京大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