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会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定于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4:30在办公楼礼堂召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签订《主体责任承诺书》。
请各单位办公室通知相关同志准时参加会议,参会范围如下: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助理
2.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理事长、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
3.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
4.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正职负责人
5.各学院(系、所)正职负责人
6.以下单位正职负责人:
分子医学所、软件工程国家研究中心、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科维理天文研究所、北京核磁共振中心、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量子材料科学中心、单分子生物学高等研究院、高能效计算与应用中心、统计科学中心、定量生物学中心、合成与功能生物学中心、麦戈文脑科学研究所、崔琦实验室、软物质科学与工程中心、海洋研究院(由科学研究部通知)
中国教育财政研究所、社会科学调查研究中心、儒藏编纂与研究中心、西方古典学中心、中国画法研究院、高等人文研究所、社会研究中心、国际战略研究中心、新媒体研究院、国家竞争力研究院(由社会科学部通知)
7.各职能部门正职负责人(其中督查室、科学研究部、社会科学部、财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总务部、基建工程部、科技开发部/产业技术研究院、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先进技术研究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正副职负责人)
8.各直属、附属单位正职负责人
9.校工会、校团委正职负责人
10.后勤各中心正副职负责人
11.医学部参会人员由医学部主任办党办统筹安排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职务、手机号)于10月10日下午5点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党办校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提前联系党办校办请假。
联系电话:62751212 电子邮件:113@pku.edu.cn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