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执行《北京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北京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等制度,根据北京市教工委、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年初工作计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专项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自查对象为全校各单位。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自查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
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作风建设情况;
4、其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具体见附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表》
三、自查方式
各单位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表》,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报告纸版(须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和电子版于
四、时间安排
自查时间:
抽查时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重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的内容要求,亲自部署安排自查和迎检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3、注重整改落实。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果将与各单位绩效考核和评奖评优挂钩。
医学部党委根据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
北京大学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表
检查内容 |
主要任务 |
组织领导情况 |
坚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
根据学校部署和要求,及时学习、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 |
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条规 | |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推动责任制向基层部门、党支部和课题组延伸,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 |
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纳入工作总结 | |
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进行述职述廉 | |
正风肃纪情况 |
坚持巩固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整治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出境、办公用房、公务消费、兼职取酬、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
加强各类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和考试程序 | |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使用 | |
加强非学历教育管理,规范培训办班行为 | |
加强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管理 | |
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干部廉洁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学生廉洁诚信教育等 | |
监督管理情况 |
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
充分发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行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等的决策作用 | |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经费使用,杜绝“小金库” | |
推进院(系、部)务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事务公开制度 | |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 |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 |
选人用人情况 |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和干部选用原则 |
规范人事招聘程序,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 | |
支持配合情况 |
支持和配合学校查处本单位违规违纪案件工作 |
及时处理和回复学校信访转办件 | |
支持本单位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 |
向学校党委和纪委反映和报告本单位违纪违法线索问题 | |
廉洁自律情况 |
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
注意掌握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作风、生活等情况,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 | |
创新工作情况 |
结合本单位特点,采取具有创新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举措和做法并取得一定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