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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7 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

关于 2017 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 2017 年国庆和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就 2017 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 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抓好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北京大学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节日期间要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变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视对党员干部、教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严明党规党纪,严守纪律红线各单位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在节日期间要重点做到“九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违规报销私人费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学校将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实地走访、查核票据等方式,整合校内外监督资源和手段,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举报邮箱:jwbgs@pku.edu.cn

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校内发送:全校各单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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