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纪律审查» 以案警示» 一个高校负责人的贪腐之路——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贪腐案剖析

一个高校负责人的贪腐之路——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贪腐案剖析

发布日期:2015-09-12 作者:

一个高校负责人的贪腐之路——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贪腐案剖析

原标题:一个高校负责人的贪腐之路——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贪腐案剖析

9月9日,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这是十八大之后山东省落马的首位高校党委书记。

检方调查发现,徐同文自走上领导岗位的第一年就开始贪腐,在先后担任多个学校领导职务的过程中“走哪儿贪哪儿”,14年里先后117次收受贿赂共计400多万元。敛财之手伸向招生、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几乎所有高校工作环节。

从昔日受人尊敬的学者,到今日的庭审犯,徐同文的人生教训发人深省。法律专家认为,当前一些高校存在着“权力封闭运行”的状态,缺乏监管,此案颇具警示意义。

工程招标、采购占受贿额八成 调查前一天仍收受轿车1辆

60岁的徐同文曾先后在淄博、聊城等地高校工作。历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

检察机关指控,徐同文2000年转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后,开始走上贪腐之路。2000年持续至2014年,先后117次收受33人或单位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3.491964万元。

作为学校负责人,徐同文贪腐涉及高效工作方方面面,其中,学校工程招标、股权转让、物资采购等涉案金额达345万元,占其受贿、贪污总额的81%。

据查实,2008年,徐同文曾受临沂某门窗有限公司彭某某请托,在学校教职工生活区住宅楼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外墙涂料工程、综合管线等工程招标过程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作为回报,徐同文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特定关系人吴某某等先后27次非法收受彭某某给予的人民币、房屋等财物。这其中,徐同文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是彭某某奉送的两套房产,价值118万余元。

……

十八大之后,徐同文依然不收敛、不收手。2014年其被查获之前的短短4个月月均收受贿赂17万元。就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前一天,还收受价值40余万元轿车一辆,其妻在徐同文接受组织调查的当天,还在为受贿的车辆办理牌照而奔忙。

徐同文的受贿犯罪事实涉及临沂大学和齐鲁工业大学两所大学,家中、办公室、医院病房、就餐饭店都曾是他受贿的场所。

一个电话决定招生录取 先后接受十余人“请托”

高考招生关乎考生命运,然而徐同文却频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等“走后门”,通过插手招生录取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8月至2014年1月,徐同文利用担任临沂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齐鲁工业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13人的“请托”,在本校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承诺或安排招生办负责人,为请托人亲属点招录取、调整专业、通过专业课测试等提供帮助,徐同文本人或通过其妻秦某某、堂弟徐某某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8万元。

2011年6月,徐同文利用担任山东轻工业学院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昌乐一家医院职工肖某某的请托,在本校高考招生录取、专业课考试过程中,安排招生办负责人,为肖某某之女高考录取提供帮助,收受肖某某给予的5万元。2012年高考后,肖某某之女被山东轻工业学院录取。

除插手招生录取之外,徐同文在教师招聘和进修、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推荐评选劳动模范、科研经费等多个领域,都有犯罪事实。

为人师表者,本是涵养学生精神、引领社会道德的群体,但因为底线的失守,徐同文这位出身山东昌乐的农家子弟,不仅自毁了一生奋斗得来的个人荣誉,而且践踏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了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

2014年4月28日,在菏泽洽谈齐鲁工业大学菏泽校区建设事宜时,徐同文被纪委办案人员带走。其正常的人生戛然而止。

“一言堂”、权力“封闭运行”导致权力失控

同许多贪官一样,徐同文的犯罪过程也是从接受小额现金开始,到最后疯狂敛财几近麻木。他在忏悔录写下这样一段话:“自己认为收受购物卡不是收钱,有一次收钱不到1万元不是犯罪的可怕又可笑的错误认识。”

令人们费解的是,徐同文的贪腐之路从当上高校负责人的第一年就开始,为何在此后长达14年的时间里敛财变本加厉,却没有发案?

记者采访到的熟悉徐同文的人表示,认同他的工作能力,但是为人“刚愎自用、目中无人”,平日作风强悍,“在一些事情上说一不二”。

法律专家指出,高校象牙塔里,封闭的权力运行、“一言堂”式的决策模式是导致权力失控的主要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自上世纪末开始,高校行政化和市场化色彩逐年加重,大学“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在内部不敢监督,外部监督乏力时,容易滋生贪腐。“必须加快高校‘去行政化’进程,推进民主治校,健全高校内部运行和决策监督机制,重大决策交由教授委员会决定。”

站在被告席上的徐同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深深的悔意。他说:“作为受组织培养多年的高校领导、教授,我辜负了组织的期望、要求,走上了犯罪道路。我非常地后悔,非常地自责,非常地痛恨自己,感觉无地自容。”

在纪委调查阶段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徐同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办案部门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目前,徐同文受贿、贪污犯罪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9日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记者丁锡国 吴书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