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梁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匡艾才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对犯罪所得18.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院长染上权钱贪欲
现年49岁的匡艾才与其他医生一样,18岁从学校毕业后抱着“救死扶伤——为生命设防”的理想当上了医生,23年来兢兢业业,从乡镇医院的一名普通医生,一步步升任为院长。
2010年3月,匡艾才升任梁平县陆原中心卫生院院长。同年4月30日,重庆某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梁平县陆原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由陆原中心卫生院购买重庆某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一套高档彩超机,价格为75万元。
为感谢匡艾才的照顾,公司业务员邹某某先后三次将事先约定好的8.2万元回扣送给匡艾才。
匡艾才尝到权力带来的甜头后,“胃口”大开,不断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走上了犯罪的深渊。
欲壑难填堕入深渊
2010年5月,匡艾才调任梁平县清明中心卫生院院长。作为医院“一把手”,他掌管着单位的财权和人事权,负责医药采购、基建工程建设。
大权独揽,把权力当做银行提款机,匡艾才大肆敛财。
2010年7月,四川一药业公司通过网上招投标中标后,开始给清明中心卫生院供药。
为搞好与匡艾才的关系,以便长期保持业务往来,及时拿到药款,从2010年底至2011年7月,逢年过节,药业公司老总王某某都会到匡艾才家中或办公室,通过送超市提货卡、现金红包等形式,先后4次送给匡艾才5万元。
此外,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在清明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建该工程的万州区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肖某某先后7次送给匡艾才现金5.7万元。
沉思录:
作为一家医院的院长,人、财、物的使用皆在其手,权力在手,各种诱惑就会纷至沓来,考验无时不在。忍受不住钱财的诱惑,滥用手中权力,损公而利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应思考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只有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堵塞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漏洞,才能预防职务犯罪。
在医疗领域,应对药品招标实行阳光交易、阳光采购等措施,才能进一步牢固医院“一把手”的思想防线,抵挡各种“糖衣炮弹”,否则抱着侥幸心理,就很容易走向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