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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一会计贪污200万被起诉

发布日期:2010-09-10 作者:

      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基建专户会计翁福荣,因涉嫌贪污罪昨天被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翁福荣在2005年至2009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修改发票日期重复报账,要求出纳将工程款项打入自己开立的朋友、亲戚账户,擅自登入出纳电脑,将工程款转入与项目没有任何联系的企业账户。共套取景宁县实验二小、民族小学、民族中学等学校的基建公款共计226万余元,其中111万元被用于购买股票和基金且全部亏损。

  检察机关追回被景宁县东盛阀门有限公司和畲乡旅行社扣留的转入款60.1万元,其余款项被翁福荣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翁福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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