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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监察室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共建交流活动

发布日期:2012-05-03 作者:

校纪委监察室与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共建交流活动

 

为深入推进“示范引领、争创一流”的创先争优活动,427,在常务副书记叶静漪同志带领下,校纪委监察室成员一行9人到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共建交流活动。房山区人民法院蔡慧永院长、凌斌副院长、院纪检组组长邢金梅、综合办、有关业务庭相关领导同志及法官代表参加了交流活动。

蔡慧永院长对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来法院参观交流表示欢迎,他介绍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包含了以党建创新带动队伍发展,以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彰显司法文明,以“全国道德模范”厉莉等为代表的青年法官、干警的成长凸显素质文明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使大家感受到了房山区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爱民、便民的理念。

叶静漪代表北大纪委监察室对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接待表示感谢,并表达了对共建交流活动的预想和期待。双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就房山区法院和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在廉政风险防控、新时期职务犯罪特点及案例,高校在校生的犯罪及预防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交流。其中,房山区法院的“一考四档”(即干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优善档案、瑕疵档案)考核评价体系引起了纪委监察室同志们的浓厚兴趣并与房山区法院的法官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活动中双方都表达了进一步开展共建活动的愿望,并就共同开展课题研究进行了规划。交流活动前大家还参观了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房法魂”爱民法官主题展览和阳光(接待)大厅,交流活动十分紧凑,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双方参与人员都感到收获很大,希望进一步增进交流、推进工作。

近年来,房山区人民法院创新党建模式,建立干警交流轮岗办事手册,实行精细化管理;推行“三十项管理指标月通报”新型考核载体,将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纪律作风、考核测评、平安建设六方面内容,细化为三十项管理指标,并对管理数据进行月通报分析,实现考核常态化和管理有序化。

房山区人民法院发扬“以德修身、以爱暖民、公正司法、心系大局”房法精神,秉承“以德为帅、以民为本、以公为魂、以廉为基”的文化内核,着力浓厚亲民爱民法院文化,打造公正公信司法品牌。曾先后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干警中涌现出两次为上海女孩无偿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的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首都十佳法官韩朝利和王宁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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