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核心看齐
十八届六中全会顺应党心民心,明确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关系党中央权威、关系全党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016年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词。王岐山同志指出,树立“四个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做到向核心看齐,就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我们党更加团结统一、坚强有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两学一做”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使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拓展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延伸为经常性教育。“两学一做”接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深入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两学一做”中,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认真组织、扎实开展,王岐山同志为中央纪委机关全体党员讲专题党课,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把学习的过程作为看齐的过程,着力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打造过硬队伍。
依规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举、根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四年来,党中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制定与实施并重,颁布了包括“两准则、四条例”在内的一批重要党内法规,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作出规定,既指出了病症、又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
强化党内监督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党内监督条例,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的实践经验,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监督主体、内容、方式等作出规定,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求,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
高级干部带头
坚持以身作则,对党的高级干部以更高标准提出更严要求,是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2016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高级干部带头。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从高级干部抓起,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准则、条例,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高级干部抓起,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进一步拓展深化“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带头召开民主生活会,联系自身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全党作出示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就是考验。领导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越要严格监督。高级干部带头,肩负的是党的重托和沉甸甸的责任,有利于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政治氛围。
力度不减
反腐败没有歇口气一说,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抓住不放。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6万件、处分33.7万人,分别比2015年同期增长29.2%、29.4%。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坚定决心和有力措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中,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回头看
开展巡视“回头看”是围绕政治的再巡视,是巡视制度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回头看”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要看问题有没有见底,整改不力的要问责。2016年,中央巡视三杀“回马枪”,共对北京、天津、重庆、辽宁等12个省区市开展巡视“回头看”,突出检查政治纪律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放大和延续了震慑效应,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政治信号,体现了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
发挥“探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王岐山同志多次指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是党中央设在各个部门的“探头”。2016年,在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基础上,中央纪委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进一步配强班子、选好干部,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一年来,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谈话函询件次、立案数、给予党纪处分人数均大幅上升,监督“探头”作用显著增强。
向基层延伸
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中央要求,各地着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基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央纪委集中督办、重点督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0369件,处理86320人,有效推进了基层正风反腐,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失责必问
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2016年出台的问责条例,将党章规定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具体化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六个方面,要求“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释放出党内问责聚焦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强烈信号。2016年1月至10月,全国有近700个单位的党组织和近1.3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方面失职失责被严肃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的有力措施。
换届纪律
2016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换届工作陆续展开,党的十九大也将于2017年下半年召开,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王岐山同志在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要求各级纪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央严肃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并予以通报,中央纪委明确换届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各级纪检机关切实加强对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的监督检查,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以铁的纪律确保好中选优、风清气正。
约谈函询
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提醒,接到一般性违纪问题反映就约谈函询,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底,中央纪委印发“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把谈话函询了结、诫勉谈话等14种情形设置为第一种形态指标。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万件次,比2015年同期增长205.8%,着力推动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
纪言纪语
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必须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2016年,纪律审查既严格以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又注重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各个环节的执纪特色更加鲜明。从“法言法语”到“纪言纪语”,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必然要求,反映的是把纪律挺在前面,体现了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
天网2016
“天网行动”是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开展的主要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专项行动,体现了十八届党中央积极主动的反腐败战略。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2016年任务时明确指出,要继续开展“天网行动”,盯住重点个案。2016年,“天网行动”在突破主要外逃目的地国家、重大典型案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1月至12月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46人,其中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5人,“百名红通人员”19人,追回赃款24.08亿元,追回人数远远超过新增外逃人数。
防止“灯下黑”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党中央要求,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2016年,中央纪委既坚持严肃查处、刀刃向内不手软,又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把严格管理和监督见诸日常。与此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篱笆,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年来,中央纪委机关共处理38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7500人。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以把自己摆进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际行动,回答了党内外关切的“谁来监督纪委”、“怎样监督纪委”问题。
家风建设
强调家风建设,既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我们党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明确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2016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一年来,中央纪委大力推动,各级纪检机关切实把家风建设落细落实,以良好家风促进党风政风,推动了社会风气持续好转。(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