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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

全校各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节日期间,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自觉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或虚列开支套取钱款用于吃喝应酬、拆分大额接待费用分批次报销;

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在正常的公务差旅中“绕道游”“顺带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和福利;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严禁收送、默许亲友收受礼品礼金,或利用电子货币、网购邮寄、有价证券、提货券等方式变相收送节礼;

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大操大办;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二、坚持一抓到底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抓到底,切实抓好“五一”假期期间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所附典型案例,加强教育提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

三、强化正风肃纪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把纠治“四风”作为工作重点,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全面从严,加大整治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处理,持续保持严的主基调,为营造良好风气、维护学校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pdf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监委驻北京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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