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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作者:

全校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统筹做好双节期间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学校党委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的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带值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做好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排查风险漏洞,确保安全稳定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正常运行。健全师生员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师生员工诉求,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化解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局面,保障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假日。
    二、增强政治自觉,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从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自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崇廉拒腐、尚俭戒奢,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坚决做到:
    严禁违规收受或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蟹卡蟹券等节礼,通过快递物流、电子红包、提货券等收送礼品礼金,坚决杜绝“天价”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福利;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铺张浪费,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在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场所及其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酒驾、醉驾;严禁在服务师生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推诿扯皮、漠视侵害师生利益;严禁在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敷衍塞责、消极应付。
    三、落实政治责任,着力强化担当作为
    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及时将相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采取务实有效、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提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监委驻北京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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