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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寒假和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8 作者:

全校各单位:
    2021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治“四风”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寒假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推动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提醒大家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领导班子成员、各级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治“四风”,带头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并加强对管辖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监督。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的要求,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学校党委有关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寒假留校学生服务保障、春季学期开学准备等各项工作。
二、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做到“十个不得”:不得借节日之机违规购买、收送名贵特产等贵重物品以及礼品、礼金、礼品卡、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电子提货券、消费卡等;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或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不得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酒和定制酒、违规公款吃喝或借节日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得以团拜会、总结会、培训会、工作调研、慰问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单位车辆;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得随意向基层派任务、扎堆检查调研、“文山会海”落实工作,或开展其他严重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不得在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中敷衍应付、作风漂浮,在服务师生、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推诿扯皮、漠视或侵害群众利益。
三、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牢疫情防控等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侥幸麻痹心理,主动作为,找漏洞、补短板、强管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所管辖(所在)楼宇(区域)测温验码、环境消杀、人员管理等工作。按照“非必要不离京”原则,切实做好教职工离京审批工作,“一人一档”建立离校、留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做好每日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留校师生员工防疫管理和服务保障,采取适当方式关心关爱慰问。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火灾防控、实验室安全管理。耐心细致做好师生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信息、回应师生关切,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值班带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提前谋划,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开学条件保障、人员力量保障和物资保障,科学制定教育教学计划。
    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坚守岗位,全力以赴、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留校学生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带头在京过年,带头做到不聚集、不聚餐。
    学校各级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监督举报邮箱:jwbgs@pku.edu.cn(校本部),jiwei@bjmu.edu.cn(医学部)

附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9起典型案例.pdf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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