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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

发布日期:2019-03-15 作者: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13日消息,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国民决定刑事拘留,并将该案交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国民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据中央纪委监委124日消息: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肃农业大学原副校长张国民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现已查明,张国民在担任武威市规划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委秘书长,武威职业学院院长、党委书记,甘肃农业大学副校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参与团团伙伙,谋取政治利益;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宴请;频繁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搞一言堂,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及购物卡;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投资经商。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并涉嫌行贿、受贿犯罪。

张国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缺失,价值观念扭曲,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信奉背景靠山,热衷取悦逢迎,利用小圈子谋取政治利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纪法禁令,大搞利益输送,破坏亲清政商关系;践踏国家法律,将私营企业视作钱袋子,肆无忌惮索贿受贿,边索边送,以金钱开路谋求职务晋升。其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国民简历

国民,男,汉族,1964416日出生,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学学历, 19867月参加工作,1991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7月至20022月在甘肃农业大学、武威地区行署工作; 20022月至201110月历任武威市城市建设规划局局长,规划局局长,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凉州区委副书记(兼);201110月至201112月任武威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兼)、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兼)、凉州区委副书记(兼);201112月至201212月任武威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兼)、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兼)、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201212月至20187月历任武威职业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党委书记(副厅长级);20187月至201811月任甘肃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811月至12月任甘肃农业大学副校长;201812月被免去甘肃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综合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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